SA8000与《劳动法》(六)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6 21:05:08 阅读:44
惩戒措施 |
|
|
劳动法 |
? 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协迫以及言语侮辱 |
? 严禁企业对职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职工集体宿舍限制职工人身自由
?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
最佳运作指引 |
相关链接 |
? 公司是否容许体罚和?
? 公司是否发生打骂工人的行为,是否允许主管或保安打骂工人?
? 公司是否制订明确的奖惩制度,该制度是否合理合法,工人是否明白这些制度,工人不服处罚决定,他该如何投诉和申诉?
? 公司工人违反厂规及惩罚行为是否有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
? 如果发生打骂工人的现象,工人如何投诉和申诉? |
? 公司可以考虑采用一种公开公平的、旨在教育工人的惩罚程序。惩罚规定对工人公开,对于违反厂规的工人采取诸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等方式教育工人,使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尽快纠正不良行为。公司应该为违规工人提供申诉的渠道,可以考虑让工人代表参与实行惩罚程序。公司应注意到采用扣减工资处罚员工是违反SA8000标准的。
? 在强迫劳工和严厉惩戒措施有一定的关系,使用严厉的惩戒措施恐吓和胁迫试图公开问题的工人。 | |
上一篇 : SA8000与《劳动法》(七) 下一篇: SA8000与《劳动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