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18001体系-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6 11:36:49 阅读:40
2.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思想工作,提高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识,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是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程的前提和保证。因此《中华人民共利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1995年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2.2.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则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上类似事故发生。
2.2.2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
技术干部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对行政管理干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以及他们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2.2.3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三级教育是指企业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健康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特种作业教育是指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起重、焊接、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工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操作。这种培训至少每年一次。另外,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
对职工应进行广泛的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要在生产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一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化。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的专门安全教育,安技部门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企业应集中力量确保安全检修。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技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另外,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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