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石墨行业标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10 10:53:02 阅读:12
工业和信息化部7日发布了《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和《二硫化碳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石墨行业准入条件》称,“十二五”期间石墨行业新建和改扩建选矿项目(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除外),要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鼓励在资源富集地区和产业优势地区建设石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石墨加工产品。
《石墨行业准入条件》还要求,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边界外1公里以内,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安全防护距离以内,新建和扩建石墨项目。同时,在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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